2016-04-20 08:51
11日,《成都市城市公园管理规范 (试行)》正式实行。其中明确规定:未经允许游客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公园。违者或被罚50-200元。部分养狗人称:小区、公园都不准遛狗,还有哪可去?(4月18日 华西都市报)
商贩“禁摆”、秸秆“禁烧”、电动车“禁行”,城市管理、环境管理、交通管理都充斥着“一禁了之”。如今,成都公园又颁出了“禁狗”令,让宠物管理也陷入了“一禁了之”的漩涡。
很多网友表示,小区和公园都“禁遛”了,还能去哪里?考虑过狗狗的感受吗?考虑过“狗妈”们的感受吗?也有网友表示,狗狗随地大小便确实影响卫生,有些大型犬无人看管也着实存在安全隐患。看起来各有各的道理,各有各的苦衷,而笔者看来,这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矛盾。宠物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,归根结底是主人的“不讲究”造成的。一来对狗狗的训练不到位,容易失去控制;二来对狗狗的善后不到位,随意拉撒不处理 。个人的懒惰给他人带来了困扰,也给宠物戴上了“不文明”的帽子。
而宠物饲养者的各种“不注意”与宠物管理的各种“不完善”是息息相关的。美国法律规定,3个月龄以上的狗都要登记。要养狗先到当地政府申请并登记,如果你打算在一个屋檐下养6只以上的狗,那就必须申请“养狗场执照”。在匈牙利,小狗生下后3个月就必须注射狂犬疫苗,养狗者还必须到动物诊所为狗建立动物“健康卡”,人们上街遛狗时,必须给狗配带上证明已注射过狂犬疫苗的塑料牌,并戴上皮带或锁链,由遛狗人牵着,不允许它们自己乱跑。可是再看我国,目前并没有对宠物饲养人和宠物明确的法律和法规,只有个别的省市出调了相关规定。
可见,很多看似不得已的“一禁了之”其实是在为不完善的法律和管理在“埋单”,也是很多地区部门懒政的一种表现。如果从宠物的出生、领养、登记、防疫到宠物饲养的具体过程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,如果每个宠物爱好者都能够严格遵守,如果相关部门能够严格管理、奖惩并行,那么相信宠物的出现便不会再给他人带来不适,而会成为人类健康而友好的伙伴。
“一禁了之”在很多情况下都只是治标不治本,而且不切合实际。希望各地政府在管理上多下功夫,不再禁令“急刹车”,同时也希望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进一步完善,让宠物和饲养者都能在规范中获得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