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1-26 04:53
一共买5条,一条被转卖了
去年5月底,李民辞职后闲赋在家,他常常上网关注宠物网站。有一次,他遇到了专门卖蛇的甘肃天水人董杰(化名),“我有大球、小球、黄球,这些‘球’是饲养的,很温顺,不会咬人。” 董杰兜售时,还发照片给李民。董杰所称的“球”指的是球蟒。图片中的球蟒小的40厘米长,大的有80厘米长,卷成一团,就跟圆球一样。李民觉得很新鲜,决定买几条玩玩。经过讨价还价,他买了5条球蟒,一共1400元,差不多每条280元。他将其中一条以320元的价格转卖给温州的朋友张某,他让董杰直接快递到温州。
成交后,董杰很快将球蟒装入纸箱,以水果的名义通过快递寄出。
董杰事后交代,他的球蟒也是从网上买来的,有时一次性购买30条,养在家里再出售赚取差价,球蟒都是通过快递寄往各地的买家。
球蟒寄来了,四条死了三条
四五天后,“水果”寄到了,李民喜出望外,可打开纸箱一看傻眼了:4条球蟒中有3条是死的,只有一条是活的。“发现球蟒死了这么多,我当时很气愤,当即打电话质问卖家,让他退钱,不然太亏了。” 李民说,对方不退钱,说球蟒寄出来时都是活的,还发来装箱时的视频作证。
李民只好作罢。他将三条死球蟒装进塑料袋里,然后扔进楼下的垃圾桶。那条活的球蟒他养了两三天,“老婆快分娩了,怕吓到她,我想想还是算了。”他说,他将那条活的球蟒拿到附近的草丛里放生了。
今年1月4日,甘肃天水市森林公安局在侦办董杰等人涉嫌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时,发现李民涉案,于是将该线索移送给厦门市森林公安局。不久,李民主动到案。
据介绍,球蟒为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《CITES公约》)附录Ⅱ中的物种,我国法律严禁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。
检察官提醒
明知是球蟒
买卖触刑法
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,保护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人人有责。我国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:“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
本案中李民明知是球蟒,为自养和出卖牟利予以收购、出售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