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儿子买只宠物玩耍 不料父亲竟构成犯罪
2015-11-23 02:32
给儿子买只宠物玩耍,不料父亲竟构成犯罪。近日,经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非法捕猎、杀害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林某伟判处拘役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今年8月13日,被告人林某伟驾车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回龙岩,在会昌县高速路入口附近看到有人在路边兜售一头野生鸟类,林某伟便以200元的价格买下野鸟,准备运回龙岩给儿子当宠物玩耍,途经厦蓉高速公路古城路段时,被长汀县公安局查获。经鉴定,该野生动物为鸟纲隼形目鹰科鹰属雀鹰,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,林某伟因此构成犯罪。
检察官提醒:非法捕猎、杀害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是行为犯,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猎、杀害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即构成犯罪,无论数量多少,本罪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所以在路边看到有人兜售野生动物时,千万不能购买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