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1-09 09:40 来源:扬州晚报
不满狗患,居民贴出如此告示。
栾佳丽 摄
不满邻居养的宠物到处撒野,螃蟹巷内某院子门口有居民贴出“告示”严厉警告养宠物者,在居民中引起强烈反响。有人举双手赞成,也有人认为此举侵害了养宠物者的权益,是对狗狗生命的不尊重,还有人认为,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。
螃蟹巷一院墙上
出现“凶狠”告示“敬请各位邻居朋友注意!从今往后,请不要让你们养的宠物进入此院中。如经发现,必将其击毙。”记者近日在四望亭路螃蟹巷看到了一则红底黄字的告示。这则告示还是专门用广告版打印制作,可见当事人一定是饱受宠物尤其是狗类的困扰。据附近居民介绍,告示贴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,一直没被人揭掉。记者看到,告示张贴在一个大院的墙上,院内住着好几户人家。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,院门外隔不多远就有狗屎,有的还比较新鲜。
现场一位刘先生对部分不讲公德的养狗者也很无奈。“小区每天早上和下午都有许多人出来遛狗,狗在人行道上拉屎,主人跟在后面也不清理。”刘先生称,他有时候随口提醒还被狗主人责怪为“多管闲事”。另外,有些狗可能突然受了惊吓不受控制地叫唤,也影响了小区居民休息。 “人家贴这个告示,也许是忍无可忍了。”刘先生说,虽然他住在那个院子内,告示也不是他贴的,但他举双手赞成,也希望有养狗者能管理好自家的宠物,减少扰民和避免污染环境。
“看了真叫人不舒服,太不尊重生命了。”一位养狗者表达了对告示的不满,她称,自己养宠物都很自觉,即使随地拉屎,她也会跟在后面及时清理。她也认为有些养狗者需要提高自身的素质,但贴这则告示的居民不应该如此凶狠,说看到宠物入院就击毙。“狗也不识字,假如不小心跑进去呢?”这位女士称,这将引发小区居民的矛盾和互相报复。“谁都希望居住环境好,但用这种口气贴告示,让人难以接受。”一些不养狗的居民路过看到后也表示,告示内容太生硬,看得人心里很不舒服。
律师
受到狗扰可与宠物主人协商处理
对此告示,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的庄志明律师称,单方告知并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如果是符合犬只管理规定的宠物狗扰民,被扰居民可要求宠物主人解决扰民问题。如果是流浪狗,居民可联系辖区派出所,从私力救济角度讲可以驱赶。但是不可直接单方击毙宠物,既是剥夺宠物的生命,也是侵害他人的财产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