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10-20 01:39 来源:重庆晚报
近日,重庆晚报接到投诉,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斌鑫新华苑小区,就有业主把宠物店开在家里,狗叫得凶很是扰民,给物业公司反映多次没解决,究竟该找哪个部门处理此事?
昨日,重庆晚报记者联系到了投诉的俞先生。他是新华苑小区2幢业主,楼下的1-6业主从事宠物生意,在家中养有十几条狗,午休或半夜狗儿如果叫得欢,影响邻居正常休息。
重庆晚报记者来到小区,2幢楼下一位婆婆证实有人开了宠物店:“上了年纪的人,本来睡眠就不好,狗儿叫起也没规律,搞得我们神经衰弱!夏天,开宠物店这家人把门开起,味道大得不得了!有的邻居碍于面子不直说,有的邻居给物管反映也没得用呀。”
听闻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此事,其他业主表示,曾向派出所反映过此事,警察也来过几次,但问题依然没得到处理。
重庆晚报记者来到1-6注意到,门上贴的一张白纸写到:请勿敲门,有事打电话。靠近房门还没敲,房子里就传来几只狗叫声。敲了一阵,无人回应。
根据门上所留电话,重庆晚报记者联系到了店主,称要购买狗。不一会儿,一名中年女士自称店主回家开门。门刚打开,一阵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。店主称,家里从事犬只批发,这些狗都是销往宠物店的。如果单独购买,价格也便宜。
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,该宠物店不仅取得了工商执照,而且,注册地址就是家庭住址。“听邻居说,这些狗儿叫起来很影响大家生活休息?”重庆晚报记者问。店主回应:“不敲门就没得啥子事。“
“听业主说,他们向物管、警方投诉过你们哦?”重庆晚报记者继续问。店主没有作答。接下来,对于宠物扰民等问题,店主均不作答。
本版稿件 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摄影报道
职能部门 该管不管?
重庆晚报记者首先找到小区物管询问此事。物管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接到过业主反映也打电话询问过。“开宠物店的业主说,要把狗儿管好,不得乱叫。啥子叫管好了,啥子又叫没管好,说啷个界定?物管没得执法权,我们没办法。”
核发执照的九龙坡区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,工商实行先证后照,即取得工商执照后,再到对应部门取得相应审批。“如果住家地址作为办公室,就没有问题。如果把家里作为养殖存放宠物的地点,还应通过街道、警方取得相应许可。”
随后,重庆晚报记者采访了杨家坪街道城管科。相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《重庆市市容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规定:不在住宅楼、居民社区饲养鸡、鸭、鹅、兔、羊、猪、食用鸽等家畜家禽。条例针对的是食用类家禽,不针对宠物,因此该问题不在街道管理范围。“
按工商规定,在家里养宠物需到街道报备?该负责人表示,立即将问题向相关科室反映。
九龙坡区农委动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谁发证谁管理原则,此事应由工商和警方管理。
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政治处王警官表示,将联系相关部门并回复重庆晚报记者反映的问题。截至重庆晚报记者发稿,仍未接到警方回复。
律师说法
协调不成直接起诉
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、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陈健康律师表示,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相关规定,如果宠物店确已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,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后,相关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宠物店店主进行调解或处罚。
陈健康建议,如果宠物店扰民不是特别严重,可由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牵头,通过业委会、物管等组织业主联合召开院坝会,让业主享有知情权和发言权,针对具体情况制定解决办法。
居民对调解或处罚结果不满意的,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、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