捡到宠物狗 索要700元报酬
2016-09-05 08:32 来源:扬州新闻网
史女士来电求助,她的一条宠物狗走丢后被一位市民捡到了,可是对方开价太高,她难以接受。
记者探访史女士介绍,7月她家的一条白色博美犬在石塔农贸市场走丢了,最近,有邻居告诉她家,有人在农贸市场外一商户门口看到了一条宠物狗很像是她家的。得知消息后,她和家人就去石塔农贸市场附近寻找,几天后还真的找到了,但想要回宠物狗却不容易。
“对方开口就要700元。”史女士称,她家小狗是7月21日走丢的,找到时已经超过一个月了。捡到小狗的高先生称照料小狗花费不少,要700元报酬。因为对方要价高,史女士没有同意。
相关回应记者陪同史女士一起找到高先生,高先生表示,这一个多月,他悉心照料,还带小狗去宠物店洗澡,喂狗的费用花了不少,他要700元并不多。目前,双方还在协商。
记者咨询了律师。律师表示,根据民法通则规定:拾得遗失物、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,应当归还失主,拾得者可向失主索要饲养、照顾宠物支出的费用,至于辛苦费由双方协商,不可以强制索取。